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,一般疾病的治愈率不断提高,但由于种种原因,也会发生一些医疗事故纠纷。近日,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。
案件回放:年7月24日,王某(化名)因在家中不慎摔倒,医院门诊收入骨科住院治疗,经诊断王某(化名)还患有多发腔隙性脑梗塞、糖尿病、高血压等疾病。年7月25日,医院对王某(化名)行人工股骨头置换术,术后意识不清,问话不答,医院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。王某(化名)住院期间支付医疗费.51元。同日,王某(化名)因被诊断脂肪栓塞医院继续治疗,住院6天,此后王某(化名)多次转院,期间花费与脂肪栓塞相关的医疗费具体数额为:.48元。
诉讼中王某(化名)申请法院判定医院在治疗中是否存在过错,并要求对过错导致的伤残等级、医疗依赖、护理依赖程度和人数、卫生用品费和营养费进行司法鉴定。
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和案件审理后,法院认为:医院诊疗中存在过错,其过错导致王某(化名)目前处于植物生存状态,伤残等级为壹级,故医院应按过错比例,次要责任30%对王某(化名)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依照相关法律,法院最终判决医院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王某(化名)经济赔偿.06元(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赔偿金、鉴定费等费用的30%,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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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纠纷找哪个部门
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,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,属民法的调整范畴。根据“私法自治”的原则,通常情况下,国家不予干预,因此,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,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*调解,从理论上讲,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,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。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,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。也可以申请卫生行*部门解决。
(二三里编辑西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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