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春,作家李存葆来到对越反击作战前线,采访和生活了四个多月,目睹了许多感人至深的人物和细节。
年,李存葆根据这段经历,创作了中篇小说——《高山下的花环》,引起巨大轰动,单日印刷万册。根据原著改编的同名电影,风靡全国,获电影百花、金鸡奖八项大奖。
梁三喜连长的形象,由此深入人心。
在内心受到强烈震撼的同时,大家心中也有一个问号,梁三喜的原型是谁?
关于这一点,多年来一直众说纷纭。
按照百度百科的介绍,梁三喜的原型是第14军副连长张大权烈士。
按照媒体的报道,梁三喜的原型是第13军炮兵连副连长王发坤烈士。
还有一种说法,梁三喜的原型是第11军指导员和自兴烈士。
认为他们是梁三喜的原型,主要来源于原著中的一个情节。
战友们在清理梁三喜的遗物时,发现了一封遗书和元的欠帐单。他在给妻子的遗书中说,他欠的账可用抚恤金来还,人死账不能死……
而上面三位烈士,生前都留下了欠账单。他们的妻子,最后都用抚恤金归还了欠账……
虽然三位烈士都是我军著名战斗英雄和模范干部,但要认真探究原型的话,他们与《高山下的花环》中的梁三喜,还是有一些细节的差别:
第一,梁三喜是山东人,而上述三人,两个是贵州人,一个是云南人。
第二,梁三喜是步兵连长,而上述三人,分别是副连长、炮连副连长、指导员。
那么,哪位烈士的经历与梁三喜最为吻合呢?
他就是第41军师警卫连长李庆海烈士,而且,他的真实事迹,比梁三喜的文学形象更为震撼!
李庆海,山东省肥城县人,生于一个农民家庭,年3月入伍,同年10月入党。
当兵时,李庆海的军事技术十分过硬,是部队的尖子和训练标兵。年10月,他被提拔为第41军师警卫连连长。
年2月17日,对越自卫还击作战打响,师担负了艰巨的战役穿插任务。
李副师长、丁副政委带队的师后勤指挥所、保障分队、骡马分队、师医院,随穿插部队最后跟进。李庆海率领六、七两个班,担负师后指的保卫任务。
2月18日12时,师后指率领师后勤梯队,民工多人,在2团3营的掩护下,进至通农县城,同时下令快速前进。
由于粗心大意,作训科副科长和参谋途中虽多次对照地图,但都没有判明方位,本应走东南宗梅方向,却去了东北安乐方向。
直到18日20时,方才发现走错了路。
师后指立即下令停止前进,沿原路返回通农。
知道走错了方向,队伍有些慌张,队形拥挤,秩序混乱,行动迟缓,声音嘈杂。也没有派出部队搜索前进,抢占沿途要点实施掩护。
22时,队伍进入魁剥山谷,这里地势险要,唯一的一条公路从峡谷里通过。
躲藏在附近铁矿的敌民兵连及特工百余人,发现了拥挤不堪的师后勤梯队,趁夜占领了公路两旁的制高点,乘机伏击。
这天晚上天特别黑,摸着鼻梁也看不清。敌人派出一些特工和民兵,潜入我民工队伍中,用匕首、手枪、手榴弹乱刺、乱打、乱炸,师后勤梯队顿时大乱。
此时,占领制高点的敌人居高临下,一齐开火射击。顿时枪声、手榴弹声大作,吼声叫声哭声闹哄哄一片,公路上火光冲天。
由于夜暗和地形不利,难以组织有效反击,只有被动挨打。我民工和部队人员到处乱跑乱藏,情况十分危急。
担任前卫的3营不明情况,没有回来救援,反而一口气跑出了七八里远。
师政治部副主任王子富,在一片混战中,听到民工队伍里厮杀打斗的惨叫声和呼救声,立即带领几名战士摸黑前往救援。他奋不顾身冲到民工队伍里,但民工队伍已经乱成一团,各自为战,有枪的开枪,有弹的投弹,扛担架的抡起担架,与敌人抱在一起撕打。
此时,已经分不清敌我。王子富挺身而出,大声喊道:“没有枪的民工到山脚卧倒隐蔽,带枪的民工组织起来,把混进队伍里的敌人抓起来,不要乱开枪,以免误伤自己人。”由于他是北方口音,又站在高处大声指挥,几个特工闻声窜到他身边,用匕首向他腰部、腹部连刺数刀,王子富当场牺牲。
李庆海和副指导员黄创忠,急促应战,带领8名战士,在公路上一边与敌短兵相接,一边掩护师首长撤离。
李庆海用手枪连毙3个敌人后,发现李副师长不见了,他让副指导员带5名战士在公路上掩护战斗,自己带3名战士,在枪林弹雨中奋不顾身,左冲右突,终于在公路边的山坡前找到了师首长,他立即拽着首长的手,突围到安全地方。
这时副指导员和5名战士仍在公路上与敌人战斗,他又返回公路去接应。当他赶到时,副指导员已负重伤。他一边给副指导员包扎,一边指挥战士向敌人反击,掩护副指导员撤到安全地方。
凌晨2点钟左右,连长李庆海得知指挥所的保密机丢在公路上,再次率领6名战士返回公路,寻找保密机。
公路上,漆黑一团,换了便衣的越军特工队员,盯着人影动刀子,扔手榴弹,因为扔手榴弹比打枪更不容易暴露位置。
李庆海刚用手枪击毙了一个越军特工,又见一个黑影摸到跟前,发现我方一起好几个人,知道斗不过,一转身跳进路边水沟的草丛里。李庆海猛扑过去,抓住对方的衣领,只见他衣领里层露出了越军领章。对方掏出手榴弹正要拉火,李庆海狠命一刀扎下去,一脚把尸体踢到坡下。
李庆海把大家叫到公路下一处隐蔽的草丛里,他说:“现在马上分散行动,寻找保密机,听到暗号再集合。”
大家正要动身,不知谁惊叫了一声:”手榴弹!”一颗刚落地的手榴弹嗤嗤冒烟,在7人中间打转。危急关头,李庆海用力推开身边的两名同志,用身体扑向手榴弹。手榴弹在他身下爆炸了,旁边的6名战士除1人负轻伤外,其余全部脱险。
李庆海腹部炸得血肉模糊,肠子都露了出来......
此时,师医院多名所长、医生遇袭身亡,其余的钻进山沟隐蔽,无人出来抢救伤员。
李庆海说:“甭抢救了。你们掏掏我口袋里,看有什么文件要烧的……这手表,交给老杨,叫她,别伤心,把孩子养大......记住,把我拉回去,一定要埋在祖国。”
李庆海烈士的遗体,最终运回祖国,被安葬在那坡烈士陵园。
战后,中央军委授予李庆海“战斗英雄”荣誉称号,将他生前用过的手枪、匕首送进军事博物馆陈列。
这时,《高山下的花环》中一幕发生了。
“大娘,听说你们上路十几天了。怎么才到……”
——梁大娘和玉秀抱着孩子,下了火车,步行里,翻山越岭,花了四天带一过晌,才赶来连队!
梁大娘和玉秀省出几块钱,是为了早日还清欠账。
而李庆海烈士的妻子带着4岁的孩子,接到讣告后,在路上花了两个多月,才赶到连队!
她因为家境困难,路费不足,从山东肥城山区出发,到广西边陲,途中有近三分之一的路,是背着孩子步行走过来的!一路长途跋涉、风餐露宿,经过两个多月才到达连队!
那种情景,是多么令人心酸!
按当时的抚恤条例规定,烈属只能一次性领取烈士生前的半年工资,家住农村的(无工作、子女不满18周岁的),每人每月发生活补助费8元。
李庆海烈士的妻子用抚恤金还了欠账后,已经身无分文。
难道再让娘俩走回去?
全连官兵情绪激动。一传十,十传百,此事很快成为全师中心话题。许多指战员找到师政委,要求把李庆海烈士的妻子随军安置!
“只有这么办,才能稳定部队的情绪,违反规定也得这么办了,这是极为特殊的情况。”师政委立刻找人办理。
半个月后,桂林市民政局不同意落户,顶着不办。因为李庆海生前不是营职干部,不到35周岁,又不够15年的军龄。
当时,有记者、作家到部队采访、体验生活。成批的干部、战士来到招待所,向他们反映情况,请求他们写“内参”呈报上级。他们走访后,立即被深深感动了,都写了“内参”上报。
民政部一位领导看到“内参”中的这条情况反映,立即打电话给广西民政厅,要桂林市民政局“马上办理”,事情就这样解决了。
40年来,不断有李庆海烈士的战友写下怀念的文章,让我们在文章结尾摘录一段。
连长啊,您是英雄虎胆,您是铮铮铁骨,您是军人之魂,您是民族脊梁,共和国的旗帜有您血洒的风采,南疆木棉花是您不灭的英魂!我,永远怀念我英雄的连长——李庆海!